第一千一百十二章 冲突-《都市天书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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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所以马力克每天干活都是最卖力的,他虽然才上了民族初中,但现在长缨集团给时间培训,他到晚上休息的时候,就跟着培训班学汉语——他可不希望自己以后找工作连话都说不清楚。

    在培训班里,马力克遇到了自己初中的老师,老师还记得马力克,问了他现在的情况。马力克把自己的疑问和担心说了出来,老师笑着对他说道:“你不用担心,长缨集团的工地很大,这一整片都是,至少要干半年了!所以你不用担心,像你这么能干的小伙子,长缨集团肯定不会放走的,你放心在这里干活吧!”

    老师的话肯定是没错的,马力克放下心来,只是干活更加认真,只不到半个月的时间,他就已经从普通搬砖工升到了班长。虽然说汉话还不太流利,但已经能听得懂基本的词汇了。

    马力克还不太会管理,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以身作则,带头干。他这一班的大都是普通的农家子弟,这么高的工资,干活也都很卖力——长缨集团给的工资不低,要求也简单,但如果偷奸耍滑,那肯定是要被辞退的。

    如果刚开始长缨集团还为工人来源愁,现在根本没必要的。每天都有大批人过来找工作,其中甚至还有年纪大老人和妇女,长缨集团并没有因为他们体弱而拒绝,而是相应的安排这些人做饭、看护工地等一些比较轻的活。

    所以,马力克这一个班里,工作效率是比较高的。

    强体力劳动,自然会消耗大量的能量,这也是马力克为什么喜欢听开饭的哨子响了——一上午的体力消耗,现在肚子里几乎已经空掉了。远远就能闻到饭菜的香气。旁边同一班的工友笑着猜测着今天这一碗羊肉汤里能有几块肉,这羊肉是多大的羊娃子等等,马力克没有参与讨论,他脸上带着笑,长缨集团在伙食方面算是下了大力气,打馕的都是远近闻名的匠人,羊也是成群的买的草原上放牧的羊,粮食更是村里人种着,却舍不得吃的神农一二号,这种待遇,让马力克每天都会花钱买一份回去。

    每个人允许带一份主食回去,或抓饭,或羊肉骨头汤,或拌面,或米饭带菜。

    马力克每天中午吃完,会花十块钱再买一份,带回到家里给妈妈吃——饭菜做的很烂,生病的妈妈正需要补充营养。

    一份饭十块钱,连本钱都赚不回来,马力克虽然不清楚长缨集团为什么这么做,但这并不影响他对于这一家大公司,和那个经常在大家面前出现的年轻人的感激。

    他已经算过了,就算干半年的活,这半年的工资,足够抵上他以前一两年的工资了——这样以来,妈妈买药的钱够了,自己还能余一些学一门技术,听说长缨集团把这些厂房建好后,会招一批本地人在这里工作,马力克希望自己能进去。

    心里这样想着,他已经慢慢的排队快到了打饭的师傅跟前,不过这个时候,马力克意外的看到了一个人影。

    他怎么会在这里?

    那不是杜曼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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